关于舆论监督的六个认识误区

时间:02-14来源:浙江宣传作者:点击数:

“舆论监督”这个词,相信很多人并不陌生。如今,随着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舆论监督推动实际工作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一些长期存在而难以破解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往往因为被舆论曝光而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最终得以解决。

然而,笔者发现,在实际工作中,不管是党员干部、普通群众或者是媒体、平台本身,对舆论监督还存在一些困惑和误解,我们梳理了以下六个认识误区。有的是借鉴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有的是一家之言,欢迎留言来与我们探讨。

误区1: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对立的

有观点认为,舆论监督和新闻工作“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基本方针是对立的,正面宣传多多益善,那么就希望舆论监督越少越好,最好没有。关于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的关系,其实早有定论。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总书记还指出,“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

所谓正面宣传为主,主要是针对宣传效果而言的,并不是要求媒体天天只报喜不报忧,对问题视而不见、退避三舍。只要舆论监督出于公心,指出问题并推动解决,这样的舆论监督本质上也属于正面宣传。相反,小到个人、大到国家,如果长期缺少监督,则小问题会变成大问题,小矛盾攒成大矛盾,一旦爆发往往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

误区2:舆论监督是为了“攻击”“抹黑”

有的领导干部习惯将负面舆情的发生归咎于舆论监督,认为舆论监督是“抹黑”“添乱”,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遇到舆论监督时,不首先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而是找宣传网信部门打招呼,想着用“封堵删”的方式来平息舆论;更有甚者,对舆论监督抵制对抗,对记者打击报复。

比如,有记者因为写了一篇关于公园内餐馆收费偏高的监督报道,被公园管理部门移出了媒体群,“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有的监督栏目记者回乡过年,一进村子就被跟踪盯梢,还不断收到恐吓短信。

这样的案例虽然较少,但是有些本身关注度并不高的事件,却因为涉事地方采取了管控封堵的处理方式,引起新的猜测和质疑,最终导致舆情愈演愈烈。

正所谓,事实是第一性的,舆论是第二性的。引发负面舆情的根本原因不是舆论监督,而是舆论监督揭露的事情本身。只有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才能赢得舆论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反之,只想着灭舆论的火,缺少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则可能引发更大的次生舆情。

误区3:只有新闻媒体才能搞舆论监督

信息不发达时代,新闻媒体掌握了传播资源,因此较多地承担了代表公众进行监督的职能,长期以来导致不少人认为舆论监督就是新闻媒体的事。

事实上,舆论监督并不完全等同于媒体监督。特别是进入信息社会,“人人都有麦克风”,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更是成为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个人也能参与到舆论监督中,“微博反腐”“网络实名举报”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而大部分时候,新闻媒体、社交平台、网友意见还会相互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比如在2021年,某地狗咬人事件中,起初进行监督的是当地的电视台,而广大正义的网友,通过社交平台发出理性声音,推动有关方面重视并解决问题。

误区4:舆论监督可以解决一切问题

一方面,部分干部和群众误以为舆论监督的作用是无限的,有的发生了矛盾,首先想到“找媒体曝光你”;有的遇到了违法犯罪事件,不是第一时间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希望通过舆论监督来“伸张正义”。把一些本该由司法部门或者当事人自己解决的问题交给媒体和网络。舆论监督并不是万能的,不应该也不可能取代其他解决问题的渠道。

另一方面,有的媒体和平台自身对舆论监督同样存在认识不清、把握不当的问题,滥用报道权,监督“越位”的情况也有出现。

比如,有的在案件报道中,过度介入司法审判过程,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审理结果。特别是一些互联网平台,由于匿名性与低成本,让所谓的监督更加随意,“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让当事人苦不堪言。

误区5:“找茬”“揭短”就是舆论监督

在进行舆论监督过程中,还存在“为监督而监督”的不良现象。

有的聚焦“找茬”“揭短”,以点带面,刻意放大点上的不足,忽视总体面上的积极态势;有的把矛头对准那些群众有意见而我们工作中因限于目前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上;还有的推出监督报道就不再跟进,揭露问题却没有追踪问题的解决过程,导致舆论监督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也让舆论监督失去了原本的意义。更有甚者,通过所谓的“监督”来牟取不正当利益、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比如,2013年前后发生的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21世纪网和《理财周报》勾结公关公司,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以负面报道相要挟,迫使相关企业签订广告认刊书、服务协议。事情败露后,相关负责人和采编人员受到法律严惩。

误区6:搞舆论监督就应该迎合流量

有的舆论监督为了迎合部分人群“仇官”“仇富”的偏激心态,一边倒地“站队”监督,失去客观中立的立场。宝马撞了自行车,不分青红皂白先骂宝马;城管和小贩起了冲突,先把城管痛批一顿。还有的为了追求流量、吸引眼球,不深入采访调查,随意使用网络上的片段或当事人的一面之词进行报道,强行制造矛盾,唯恐天下不乱。

比如,去年7月,一段“护士急救孩子时在玩手机”的视频就在网上热传,有的媒体也参与了转发和评论。后经证实,这名护士当时正在使用手机呼叫医疗援助。这样监督又反转的案例并不鲜见,暴露出了一些媒体和平台“流量至上”的错误导向。

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发表的《领导干部要欢迎舆论监督》一文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欢迎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通过运用舆论监督,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还要求“新闻舆论部门的同志要遵守新闻纪律,做到反映情况客观真实,鼓劲帮忙而不添乱。特别应注意不报假新闻,不炒作可能引发各类事件的所谓热点新闻”。这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和现实价值。

正确的认识能促进实践。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既要有气度和胸怀,坦然面对正常的批评,尊重正当的舆论监督;更要有智慧和勇气,善于借助舆论监督推动工作,充分调动积极因素,使舆论监督成为解决问题的契机。

对于主流媒体来说,舆论监督是人民赋予的“尚方宝剑”,要将其作为树立权威、赢得人心的重要利器,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不断创新形式、提升效果;同时要秉持公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客观公正为原则,以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性开展监督,做到帮忙不添乱。

而对于我们“吃瓜群众”而言,不妨“让子弹先飞一会儿”,不急着站队,更不要成为“网络暴力”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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