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茶叶200元,一斤蜂蜜100元,一小箱蘑菇100元,一盒杂粮150元。
看到这些扶贫产品的价格,不禁感叹:真不便宜。
通过与超市对比,从同质同量角度看,扶贫产品比超市产品至少贵50%左右。
“就当做公益了。”这是大部人的心理。
而作为扶贫产品主要消费群体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企,更是在节假日要面对扶贫产品价格打击。
500元的标准,原本可以领到品质不错的东西,但自从改为扶贫产品后,有的东西不实用不说,由于高昂的价格,导致发放的福利难以让人满意,甚至造成了浪费。
很显然,公益心理和体制内都无法维持扶贫产品可持续发展,原本城市居民钟爱的农村土货怎么变味了,让人遗憾。
扶贫产品作为消费扶贫的顶梁柱,是我国扶贫攻坚阶段的一个重要举措。
在去年开展的消费扶贫月中,中西部22个省份已销售扶贫产品1715.18亿元,其中消费扶贫月活动启动以来销售415.98亿元。东部9省市消费扶贫金额535.26亿元,其中消费扶贫月活动启动以来消费扶贫金额215.27亿元。
而对于扶贫产品,国务院有着明确定义。
“什么是扶贫产品?所谓的扶贫产品就是中西部贫困地区生产出来的具有带贫、益贫效应的产品。”2020年8月,时任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负责人王大洋说。
王大洋还介绍了扶贫产品的认定流程:由企业或者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自愿提出申请,中西部地区有扶贫任务的县级扶贫部门来认定,最后国家、省、市三级对扶贫产品的认定过程进行监管。
据了解,截至2020年5月,全国已认定扶贫产品4万余个,商品价值约3900多亿元。
扶贫产品的认定有系统的程序,价格也公示在官网上,而这些通过官方渠道的扶贫产品其实价格并不高。
那么问题来了,官方认证、价格透明,为什么扶贫产品还是让人觉得买不起?
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你买到的扶贫产品不一定就是扶贫产品。
很多企业为了谋求暴利,常常借用扶贫产品的名号,或者以打擦边球的形式进行销售行为。事实上这些产品没有取得认证,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扶贫产品。
而有的企业通过收货的形式,将扶贫产品以低价收上来,又进行过度包装和营销,造成了成本增加,客观上导致扶贫产品价格升高。
此外,很多地方忽略了质量鉴定等必要环节,随意定价销售贫困户农副产品,让干部群众或企业为不负责任的做法买单,实际上好心做了坏事。
于是,农户赚不到钱,消费者得不到心仪的商品,中间商“含泪”赚了差价。
很显然,这并非扶贫产品的本意。
虽然已经认定了4万多个扶贫产品,但以占据全国一半以上人口的农村现状看,4万个扶贫产品连皮毛都算不上。
制定简而有效的认定程序,探索扶贫产品认证权限下放至乡镇一级,加快认证是扩大消费扶贫的基础。
其次,设计制作扶贫产品统一LOGO,将扶贫产品LOGO逐步打造为扶贫产品权威认定标准。同时将监管权责共享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明晰的惩罚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扶贫产品概念。
最后,应当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社体制机制优势,鼓励农村合作社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打造本土品牌。
扶贫产品虽有一定公益性质,但若想实现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还是要深入市场中去,只有提供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品,消费者自会买账。
中国人都有乡土情结,扶贫产品有其群众基础。只要别总想着一锤子买卖,扶贫产品必然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