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哪些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1,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2,扰乱铁路运输调度机构、运输指挥部门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3,毁坏铁路线路、站台等设施、设备及路基、护坡、排水沟和防护林、护坡草坪;
4,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5,击打列车;
6,擅自移动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
7,拆盗、损坏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和安全标志;
8,在铁路线路是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9,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上、隧道内通行;
10,翻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俩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和标桩;
11,开启、关闭列车中货车阀、盖及破坏施封状态;
12,开启列车中集装箱箱门,破坏箱体、盖、阀及施封状态;
13,松动、解开、移动列车中货物装载加固材料和加固装置;
14,钻车、扒车、跳车;
15,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16,非法出售或者收购铁路器材;
17,其他危害铁路运输安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