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定义
按照《合同法》的定义来看: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俗的说法:当事人就某项事项权利义务自愿达成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1、学理上分类方法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分为:
(1).以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一个特定名称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以给付义务是否由双方当事人互负为标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以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相应代价为标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5).以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7).其他分类
2、按照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分为15类:
(1).买卖合同。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9).运输合同。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
(10).技术合同。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1).保管合同。指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12).仓储合同。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13).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居间合同。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