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5G频率规划

时间:07-27来源: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作者:王坦点击数:

1引言

移动通信产业发展水平已逐渐成为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评判标准之一。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4G已进入全面商用,人们的多种通信需求得到了阶段性的满足,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然而,信息通信的需求还在不断地增加,人类社会期待出现具有更好泛用性、智能性,并且绿色节能的通信网络。5G作为下一代的移动通信技术标准,各项关键性能指标将全面超越4G,是真正意义上的融合网络,可提供人与人、人与物及物与物之间高速、安全和自由的联通。

近年来,世界各国竞相开展5G移动通信技术和频谱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其中频谱资源作为5G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托,是5G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7月14日,美国全球首发了第一批5G频率规划,并公布了其详尽的规划研究报告[1],声明将使用28GHz、39GHz、37GHz、64-71GHz共计4个频段发展5G产业移动通信技术,这为全球5G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激励作用。目前,我国的5G频率规划仍在紧锣密鼓的研究当中。而本文意在通过分析美国5G频率规划报告,为我国的5G频率规划提供借鉴。

2美国5G频率规划工作流程

2014年10月17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 Commission,FCC)公开发表了题为《用于移动业务的24 GHz以上频段》的调查通知公告[2],并通过业界的两轮评论反馈完结此项调研。第一轮是业界相关组织机构、公司及科研院校针对公告提出的问题给出评论反馈,评论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6日;第二轮是业界相关组织机构、公司及科研院针对第一轮的评论反馈相互提意见与建议,评论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5日。该阶段集中探讨了技术要求、频段业务、授权机制三个问题。

2015年10月23日,经过了一年的总结整理,美国FCC公开发表了题为《用于移动业务的24 GHz以上频段》的条例制定公告[3],并同样设置了两轮反馈调研。第一轮评论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6日,第二轮评论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3日。公告以27.5-28.35GHz、38.6-40GHz、37-38.6GHz、64-71GHz四个频段为主要探讨对象,并决定开发UMFUS(Upper Microwave Flexible Use Service)执照。该阶段还讨论了卫星业务发展、政府业务共存、授权运营、技术规格等问题。

2016年7月14日,美国FCC最终公开发表了题为《用于移动业务的24 GHz以上频段》的执行公告,并于2016年7月27日发布了勘误文件。公告中设置了两轮反馈调研,反馈的截止日期分别为2016年9月30日和2016年10月31日。公告确定27.5-28.35GHz、38.6-40GHz、37-38.6GHz、64-71GHz四个频段为美国第一批5G频段,并发布了其详尽的实施办法。

2016年7月14日发布的执行公告中包含了后续条例制定公告。美国表示还将继续征求其它频段的意见,涉及频段总带宽超过18GHz。特别指明,24GHz频段(24.25-24.45GHz和24.75-25.25GHz)、32GHz频段(31.8-33.4GHz)、42GHz频段(42-42.5GHz)、47GHz频段(47.2-50.2GHz)、50GHz频段(50.4-52.6GHz)、70/80频段(71-76GHz和81-86GHz),以及95GHz以上的频段。

3美国第一批5G频率规划主要频段情况分析

3.1美国频率规划中的几个区域概念介绍

县(County[4]):参考1990年由美国商务部发布的Feder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Standards Publication文件。美国全境共有3234个。

基础商业区(Basic trading area,BTA[5]):基于美国Rand Mcnally出版社于1992年出版的Commercial Atlas & Marketing Guide。其划分标准涵盖了北美地区外的美国诸岛,共计493个。以相连的县包围的某个城市作为某BTA的中心。具体分布见图3-1。

经济区(Economic Areas,EA[6]):由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于1995年提出。其划分标准涵盖了北美地区外的美国诸岛,共计176个。具体分布见图3-2。

子经济区(Partial Economic Areas,PEA[7]):由美国电信局于2014年发布的激励拍卖执行公告提出。其根据EA的划分结果进行了二次划分,共计生成416个区域。具体分布见图3-3。

图3-1 美国BTA区域分布图

图3-2 美国EA区域分布图

图3-3 美国PEA区域分布图

3.2 28GHz频段(27.5GHz-28.35GHz)

3.2.1 背景综述

1997年,美国FCC决定将所有的BTA划分1300MHz带宽用于本地多点分配业务(Local Multipoint Distribution Service,LMDS),并设置“A段”与“B段”两个分区,分别授予LMDS执照。其中,A段包含了27.50-28.35GHz(A1频段)、29.10-29.25GHz(A2频段)和31.075-31.225GHz(A3频段),总共1150MHz的频谱资源;而B段包含31.00-31.075GHz(B1频段)和31.225-31.30GHz(B2频段),总共150MHz频谱资源。对于美国划分的493个BTA而言,此办法共产生了986个可授权频段。

虽然LMDS规划表示,这些频段以面向非政府组织为主,被分配用于固定业务、移动业务、卫星业务,然而FCC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对这些频段进行任何的移动业务运营授权。在2016年7月14日发布的执行公告中,FCC决定将对27.5GHz-28.35GHz(LMDS中的A1频段)授权移动业务。频段划分详情见表3-1。

3.2.2 业内意见

28GHz频段具备连续的850MHz带宽,可以容纳大量的高数据速率应用,并且在世界范围内被优先分配固定业务和移动业务,具有泛用性。目前,被授权的LDMS地区已覆盖美国75%的人口,业务发展较为成熟,故以此为基础发展5G将会格外快速便捷。

美国在报告中指出,28GHz频段被视为5G移动通信技术的重点发展频段,众多工业厂商和学术组织已对其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论证。虽然WRC-15并没有将27.5-28.35GHz频段列入移动业务的毫米波研究名单,但是大量论证表明,28GHz频段十分利于发展移动业务。目前,韩国、日本、新加坡、瑞典、芬兰等国家,以及华为、朗讯、德国电信等知名通信公司都表示支持在该频段发展移动业务[1]。

表3-1 美国频率划分图(部分1)

3.2.3 授权机制

FCC将以地理区域作为28GHz频段授权执照的标准。在每个授权地区范围内,执照持有者可以运营固定业务和移动业务。这样的授权机制继承了LMDS以地理区域作为依据的授权方法,使得业务分配更加灵活,业务开展更加迅速,减少了资本投入。FCC此外还考虑过其他授权机制的可行性,例如美国在3.5GHz使用的SAS(Spectrum Access System)结构。但是,使用SAS结构将意味着FCC需要给该频段的当前执照持有者增加限定,并且出现与当前执照持有者所经营业务的共存协调问题。这些工作显然会增加技术成本,拖慢了5G发展。

美国5G规划报告指出,将以“县”作为美国在28GHz授权机制中的基本单元。采用原因如下:

(1) 县的区域面积足够满足各种5G业务需求。由于信号在毫米波频段中传播衰减很大,传播距离较短,移动业务的覆盖范围无法达到千米级,所以使用“县”是比较合适的。

(2) 采用较小的基本单元可以让执照持有者更加灵活地选择购买所需区域。在目前美国的28GHz和39GHz频段中,授权机制是以BTA或者EA作为基本单元。但是,有的执照持有者根本不需要这么大的授权范围。使用“县”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加强市场需求的主导作用,让执照持有者获得自己真正需要的区域,既提高利用率,又减少了不必要地区授权的花费。

(3) 采用较小的基本单元可以让小规模的运营商和大规模的运营商拥有平等的发展机会。小运营商可以通过比对自己需要的授权范围和基本单元,剪裁出最合适的授权区域;而大运营商可以在现有授权区域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求申请小面积的补充授权区域,或自由组合基本单元,申请大的授权区域,获取大规模效益。

所以,新制定的美国28GHz的UMFUS执照确定以“县”作为基本单元,这也可以看作是对现有LMDS授权机制的地理区域细化分。当然,这种细划分存在着隐患——美国大概有3000个县,更多的基本单元将会产生更多的单元边界,需要对每个边界的功率流密度作出限定。不过,参照以BTA作为授权单元的表现,执照持有者的边界业务运营并没出现过问题,他们在程序设计和应用协调上做的十分良好。因此,FCC认为边界隐患不是需要主要考虑的问题。

对于当前的LMDS执照持有者,FCC将赠与他们移动业务运营许可。由于28GHz频段内的固定业务需求和移动业务需求的差别并不大,所以为了快速迎合用户需求,当前的执照持有者可以自行完善业务种类。

3.2.4 卫星业务的地面共存分析

在1997年28GHz的LMDS频段规划中,FCC将通频段卫星业务设置了相对较低的优先级。不论是地球同步卫星业务(GSO/FSS)还是非地球同步卫星业务(NGSO/FSS)都不能影响LMDS系统,并且只允许其提供地对空的网关式业务。美国5G规划报告称,卫星业务需要把对地面业务的影响降到最低。如美国卫讯公司做出的报告:5G系统与FSS地球站之间的距离至少需要达到170米。虽然该频段内的卫星业务受到严格约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随着发展移动业务便不再允许建立新的卫星地球站。卫星业务经营者可以通过拍卖竞价、购买当前已授权区域、购买当前已授权区域的部分区域、与邻近执照持有者签订使用协约,这四种方式获得授权。事实上,建设新的地球站在一定程度上会帮助移动业务执照持有者分担投资成本。

美国28GHz频段的地球站分布十分稀疏,要求每个“县”不可多于3个。FSS运营者还必须公布最大允许干扰的区域范围,以高出地平面10米的功率流量密度边界为标准,在此高度不能超过-77.6dBm/m2/MHz。这样算下来,“县”内地球站的区域范围仅仅会覆盖0.1%的人口。另外,地球站的干扰区域需要避开人流密集的主要街道、洲际干道以及高速公路、港口等核心功能区。在这些诸多限制条件下,FSS地球站的干扰影响十分有限,甚至可能不必考虑保护地面业务。美国一共有超过3000个县,假设每个县都有3个地球站,地球站的地理位置选址也是十分充裕的。并且县的面积有大有小,平均的干扰区域只占0.0033%的县面积。所以FCC认为,只要卫星业务运营商与附近地面业务运营商私下达成一致,可以不对地球站干扰区域做更多的硬性规范。一旦地面业务运营商认为卫星业务对其造成了严重影响,卫星业务运营商就应该立刻停止运营。

对于当前已有的FSS地球站,FCC将不授予UMFUS执照,但是允许其继续按照之前的规章制度运营。在过去许多时候,FSS地球站为周围用户提供了很多有效服务,例如该区域并没有LMDS执照持有者却存在着FSS地球站时。所以,如果有UMFUS执照持有者打算使用这片区域,则需要在申请执照前或指配前考虑到这些地球站的功能。

3.2.5 卫星业务的空中干扰分析

在地面业务与卫星业务的共存分析中,除了要考虑地球站与地面业务之间的干扰影响,还有地面业务对卫星接收端的集总干扰影响。超高数量级的地面基站会对空中的卫星形成足够大的集总干扰,导致卫星接收性能变差。不过FCC分析认为,28GHz频段不会存在对卫星接收端造成严重干扰的情况,目前将不对地面基站的集总功率门限做出限制。理由如下:

(1) 地面业务是该频段的第一优先级。在指配卫星频率之前,如果研究发现地面业务会对卫星业务产生严重影响,则应该取消指配。

(2) 暂无证据表明地面基站的集总干扰会对卫星接收端造成严重干扰。LMDS执照的最大发射功率限定为85dBm,而UMFUS执照的最大发射功率限定为75dBm。由于过去从未发生过卫星接收端受到了来自地面向天空的严重干扰的情况,所以FCC认为更低的发射功率更不会导致卫星接收性能受到严重影响。另外,大多数地面业务的天线主波瓣有一定的下倾角,不会直接向天空发射大量功率;毫米波频段的基站天线通常采用动态波束成形技术,其主波瓣只有1°的宽度,能量更加集中,方向更加精准;并且地面业务运营商称,基站或用户端大多数时间都处于闲置状态,只有很少情况才会超过30%的网络负荷率。

(3) 上行的毫米波传输基本不可能发生在与卫星是视距的环境下。研究显示[1],同一时间80%的智能手机用户是在室内,而其余的可能会在车内或是有遮挡体的位置。由于毫米波信号受阻挡体衰减很大,传输过程中通常会使用外接强方向性的天线的中继设备,这些都减少了信号直接发向卫星接收端的可能。

综上所述,FCC将会参照LMDS授权所做的那样,不会明确限定地面业务对卫星接收端的集总干扰,而是鼓励业务运营商共同协商。

3.2.6 频段安排

28GHz(27.5-28.35GHz)频段将拆分为2个连续的425MHz带宽的分区。425MHz的带宽足够容纳各种各样的高传输速率业务,并且分区可以使业务运营者之间形成竞争关系。对于目前的LMDS(A1频段)执照持有者,他们可以继续拥有该频段,即连续的850MHz带宽(两个425MHz的分区)。

3.3 39GHz频段(38.6GHz-40GHz)

3.3.1 背景综述

FCC将38.6GHz-40GHz命名为39GHz频段。该频段用于分配非政府组织的固定业务、卫星固定业务(FSS)(空对地)以及移动业务,其中卫星业务优先级较高。另外,39.5-40GHz内还分配有政府机构用于军事系统的卫星固定业务(空对地)和卫星移动业务(MSS)(空对地)业务。频段划分详情见表3-2。

表3-2 美国频率划分图(部分2)

39GHz频段目前主要以EA作为授权基本单元,共计176个。1400MHz的带宽在此基础上被划分成了14个分区,每个分区包含一对50MHz带宽的子区。然而在EA的规划出现之前,还有部分频段是以矩形服务区(Rectangular Service Area,RSA)作为授权基本单元,共计229个,由运营商自行划分。据统计,该频段的已授权范围共覆盖了美国49%的人口。

39GHz频段同样是由于FCC一直未能收到运营商对其移动业务和其他业务之间的共存分析报告,没有被授权任何移动业务运营。该频段的分区较多,美国对其卫星发射端的功率流密度的限制比其他频段更为严格。

3.3.2 业内意见

39GHz频段具备连续的1400MHz带宽,可以容纳大量的高数据速率应用,并且与37GHz频段毗连。如果合并这两个频段,则可产生3GHz连续带宽的频谱资源。FCC分析认为,该频段的卫星业务可以将干扰因素降到最低水平,保证地面业务的正常运营。

3.3.3 授权机制

FCC将以地理区域作为39GHz频段授权执照的标准。与28GHz频段的规划相同,FCC将赠与当前所有的执照持有者移动业务运营许可,使其自由协调自身业务,有效加快业务类型转变,减少资本投入。

美国5G规划报告指出,将以PEA作为美国39GHz频段授权机制中的基本单元。采用原因如下:

(1) 采用较小的基本单元可以让执照持有者更加灵活地选择购买所需区域。PEA的地理范围相比BTA和EA要小很多,但是远大于“县”的地理范围。考虑到39GHz目前是以EA进行授权区域划分,频段的分区较多,如果以“县”作为基本单元将导致过多的可授权区域,严重复杂化了当前执照持有者的授权区域。虽然使用PEA也会因为授权区域的细分导致边界增加,但是比以“县”作为基本单元的影响要好了很多。

(2) PEA是EA的一种细化分,并且可以再细化分为“县”。执照持有者可以根据业务需求,申请购买几个相连的PEA,从而组成所需授权区域。这种机制比目前的至少购买一个EA授权区域的规定要灵活合算。

因为目前的28GHz频段是基于BTA授权,而PEA无法由BTA直接细分得到,所以28GHz频段并没有以PEA作为基本单元。从地理位置制定规则来看,BTA是由第三方组织提出的,而EA/PEA是由美国商务部/美国电信局提出的。在制定新的授权机制时,FCC既不打算对目前的授权机制进行大范围改动,又想使用官方提出的规则,所以最终确定28GHz频段将使用“县”作为基本单元。

为了减少授权的复杂度,FCC提出了一种频率重构办法。对于那些39GHz频段的子频段尚有空余的地理区域,FCC鼓励当前执照持有者进行频段重构。目前39GHz频段被划分成了28个50MHz的子频段,执照持有者被授权一对并不相连的50MHz频段,与其他执照的子频段交错分布。所以,同一个EA内的39GHz频段分布可能较为混乱。新的运营商通过竞价只能得到空隙间的子频段对,且这种碎片化的频段分布对高速率传输设备产生了约束。在执行公告中,FCC建议并批准当前执照持有者自发地交换子频段,组合成连续的子频段分布,使频段内构成紧密有序的排列。

3.3.4 非政府组织的卫星业务的地面共存分析

在美国5G规划报告中,FSS地球站在39GHz频段内具有较高的优先级,但是依旧只允许其提供网关式业务。

不同于28GHz频段的地球站研究,39GHz频段分配的是卫星业务(空对地)。所以,地面业务对地球站接收端的干扰影响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美国Echostar公司出具的报告称,39GHz频段地球站的禁区半径是28GHz频段的12倍,即2000米,禁区面积将是28GHz频段的138倍。如果使用“县”作为基本单元,那么禁区面积将占每个基本单元的16%,这显然会压缩地面业务的空间。而使用PEA作为基本单元,禁区面积平均只占0.0674%,相当于仅覆盖了基本单元内0.1%的人口数量。即使考虑到每个PEA的面积并不统一,例如有的PEA甚至只占5平方英里,如果存在地球站也将造成很大的禁区占比,但这种情况却不会发生。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卫星业务并不会选择在区域狭小或人口密集的地区部署地球站。此外,对于那些部署在人烟稀少地区的地球站,它们可以利用天然地势和附加屏障造成禁区,或者不设置禁区。

FCC对非政府组织的卫星业务采取了一种“先到先得”的保护形势,即:如果卫星业务先于地面业务获得了授权,地面业务则需满足卫星业务运营商提出的保护要求。卫星业务运营商可以依据相应工业标准自行划定受保护范围,在范围内不得出现任何地面业务的应用。但是,FCC也规定了每个PEA内不得超过3个禁区,且总计不得覆盖超过PEA内0.1%的人口。地球站的禁区范围内还不能出现人流密集的主要街道、洲际干道以及高速公路、港口等核心功能区。

3.3.5 频段安排

39GHz(38.6-40GHz)频段将拆分为7个200MHz带宽的分区,同一分区允许多个运营商同时接入使用。

对于目前的执照持有者,FCC决定从39GHz频段中的低频部分开始推行重构,希望他们对持有执照进行交换和整合,随后将空出来的子频段自由竞价。过程中涉及的RSA区域将会随着整合逐渐取消。

政府组织的FSS和MSS业务将不受上述规划约束,继续按照其相关规则执行。

3.4 37GHz频段(37GHz-38.6GHz)

3.4.1 背景综述

目前,美国的37GHz频段属于未开发频段——只存在少量分配给政府组织的通信业务。所以,该频段的移动业务规划设计比起28GHz和39GHz频段要方便许多。

FCC批准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在整个37GHz频段分配固定业务和移动业务。其中,政府组织可在37-38GHz频段分配空间研究业务(Space Research Service,SRS)(空对地);非政府组织可在38-38.6GHz频段分配FSS(空对地)。划分详情见表3-3。

3.4.2 业内意见

37GHz频段具备连续的1600MHz带宽,且尚未开发。该频段在未来不仅可以提供相当大的经济利益,还可以充分保障政府组织的使用要求。37GHz频段与39GHz频段毗连,如果未来随着技术要求需要拓宽频段,则可以直接合拼这两个频段得到3GHz带宽的连续频段,并授权给运营商更大带宽的运营许可。另外,37GHz频段还是以固定业务和移动业务作为主要业务的全球性频段,设备商在此基础上将会获得较大的利益。

表3-3 美国频率划分图(部分3)

3.4.3 授权机制

由于该频段没有以BTA或是EA划分的历史,所以频率规划的自由度较高。

在2015年10月23日发布的条例制定公告中,FCC计划以“县”作为以地理区域划分的授权基本单元。但2016年7月14日发布的执行公告表示,为了与39GHz频段规划协调一致,37.6-38.6GHz将以PEA作为授权基本单元。此外,在该范围内还存在着政府组织的14个的军事区和3个太空研究站的可协调区域,FCC授权他们第一优先级,但允许非政府组织通过官方认证的协调机制介入使用。而对于37-37.6GHz频段,FCC将以实地(on-sited)作为授权标准,授权不同业务的运营商们共享此频段。

虽然37GHz频段混合式的授权机制遭到了许多运营商反对,但是FCC却认为这种基于本地运营权(local area operating rights)的连续600MHz共享带宽可以促进各类企业参与研究,有利于新技术的开发和频段的高效使用。

3.4.4 频段安排

37GHz(37-38.6GHz)频段将分为“上段”和“下段”两部分。37.6-38.6GHz作为“上段”被分为5个200MHz的带宽的子频段,而37-37.6GHz作为“下段”由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协调使用,且政府业务和非政府业务的优先级相同。美国5G规划报告称,为了探究毫米波频段的低成本运营模式,600MHz带宽的“下段”被视为政府业务和非政府业务共存研究的实验频段。至于他们之间该如何协调共享,以及使用什么机制,FCC还将与美国电信管理局(NTIA)协商讨论。

3.5 64-71GHz频段

3.5.1 背景综述

美国的57-64GHz频段是免授权频段,FCC允许用户设备执行FCC Part 15条例中的15.255在此频段运营操作。该技术规范可以保证较低概率的严重干扰事件发生,但其并不涉及空间飞行器或卫星上的设备以及移动区域干扰传感器应用。

美国5G规划报告称,FCC计划将57-64GHz免授权频段扩展至71GHz,并构成超长的连续14GHz带宽。目前Part 15条例未涵盖64-71GHz频段,所以FCC还会对此技术规范进行一定的完善。

3.5.2 业内意见

64-71GHz频段作为57-64GHz免授权频段的扩展,将提供极大的频谱资源。随着免授权无线设备的使用需求与日俱增,以及免授权无线设备现在是网络流量的主要来源,一些专家认为可以直接采用15.255对57-71GHz频段进行规范。但相反的,另外有些专家认为免授权频段最多只能扩展到66GHz,因为在WRC-15会议上66-71GHz频段被建议作为全球统一用途。划分详情见表3-4。

表3-4 美国频率划分图(部分4)

3.5.3 频段安排

FCC决定将沿用57-64GHz频段的技术规范(Part15 15.255)开发64-71GHz频段,在该频段内不进行任何授权许可,允许用户自由使用射频设备。

对于ITU的66-71GHz保留用于全球统一用途的提议,FCC承认全球性频段有利于加速国际化市场的形成以及增加国际竞争可以减少用户的花费。但FCC也表示,由于美国特殊国情需要,他们希望尽快使用该频段。

综合来看,该频段的规划方案为美国未来的无线宽带需求作支撑,有利于授权执照运营与免授权运营的均衡发展。

4 思考与总结

美国5G规划报告共提出了4个规划频段,并将使用名为UMFUS执照授权系统。归纳整理见表4-1。

表4-1 美国5G频率规划主要频段情况

历时两年的归纳与决策,美国最终将其详尽的5G频率规划呈现给了世界。本文认为,美国5G频率规划的过程和结果,体现了美国频谱管理的如下特点:

规划时效性、程序性强。美国启动频率规划的时间超前于国际电联议题研究的周期。从最初拟定的NOI报告,再到初具雏形的NPRM报告,最后到决定落实的R&O报告,美国频率规划工作执行之果断、程序之公开、交流之充分,成为了其全球首发5G频率规划的关键因素。

注重政策衔接与传承,兼顾执照和非执照共同发展。从各个阶段的报告内容来看,美国十分注重频段政策的传承,顾及当前运营商的经济利益以及频段未来的可塑造空间。以28GHz频段为例,美国仅是对原有存在的LMDS执照进行了地理区域的二次划分,大方赠予其移动业务运营执照,力求新机制简单化,拒绝损害当前者利益。而对于未开发过的37GHz频段,没有了旧授权机制的顾虑,美国优先考虑的却是与39GHz频段的协调问题,为未来整合得到3GHz连续带宽迈出第一步。对于非执照频段的频段划分,美国秉承平等对待,重视其发展与利用。将原有57-64GHz非执照频段扩充一倍,以快速发展为主旨,沿用Part 15技术规范。

与频段特性和技术发展诉求相协调。5G毫米波频段传播距离短,便于频率复用,从而考虑因地制宜地制定管理方案。美国计划使用以县或PEA为单位的执照管理,操作十分灵活。此外,在地面业务与卫星业务之间的共存上,美国开展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式;类似的,美国将28GHz非议题频段以及66-71GHz频段规划给5G,更多地体现了其促进5G发展和引领的国家意志。

综上所述,美国的5G频率规划从授权机制到频段规划都已基本确立。美国为未来的发展预留了大量的可操作空间,并且基于规划框架赋予了市场较高的自由度。后续,FCC将就政府与非政府业务共享以及其它频段的意见征求继续开展工作。

参考文献

[1] FCC. Use of Spectrum Bands Above 24 GHz For Mobile Radio Services, et al[R]. Report and Order, FCC 16-89, 2016-07-14.

[2] FCC. Use of Spectrum Bands Above 24 GHz For Mobile Radio Services, et al[R]. Notice Of Inquiry, FCC 14-154, 2014-10-17.

[3] FCC. Use of Spectrum Bands Above 24 GHz For Mobile Radio Services, et al[R]. 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 FCC 15-138, 2015-10-22.

[4]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Federal information processing standards publication[J]. 1990.

[5] Mcnallycompany R. Rand McNally commercial atlas & marketing guide[J]. 1992.

[6] Johnson K P, Kort J R. 2004 Redefinition of the BEA Economic Areas[J]. Survey of Current Business, 2004(v).

[7] WTB. Wireless Telecommunications Bureau Provides Details about Partial Economic Areas[R]. Public Notice, DA 14-759 ,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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