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无线电台站执照电子化管理的“四化”

时间:07-26来源:作者:点击数:

刘斌1、朱欣1、宋柯平1、刘依卓2

1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台站管理处,2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哈尔滨监测站

0. 引言

我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多年来主要采用纸质方式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当前正在研究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这是落实增强改革创新本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等要求的具体实践。本文从我国电台执照管理现状和执照电子化管理需求出发,初步分析了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纸化,电子化台站执照的合法化、可鉴别化以及生成和管理的自动化等四个方面的问题,简要探讨了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四化”技术方案。

1. 当前我国无线电台执照管理情况简述

无线电台执照是合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法定凭证,我国主要采取“一台一照”管理模式。多年来,我国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向行政相对人颁发纸质版本的无线电台执照。无线电台执照的样式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统一规定。与电子化的无线电台执照相比,纸质无线电台执照存在不易保存、不便携带、较容易伪造等劣势。在当前的“让信息多跑路、让用户少跑腿”,推动实现办理台站许可手续最多跑一次,探索提供行政许可全程网上办理的零上门服务的大背景下,探索无线电台站执照电子化管理模式的意义更加凸显。

2. 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的“四化”

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绝不是简单地将纸质版本的执照转化为电子版本的图片,须将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沿着法制的轨道深入推进。从加强无线电事中事后监管的角度看,就是要推动实现无线电台执照管理的“四化”,即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纸化,电子化无线电台执照的合法化、可鉴别化以及生成和管理的自动化。

(1)推动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纸化

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纸化,就是向行政相对人颁发非纸质版本的无线电台执照。研究发现,二维码的存储容量小、识别距离近且读取成功率受分辨率影响较大;RFID标签成本高、在金属材质表面读取成功率较低。相较之下,使用ODF、PDF等类型的电子文档作为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的主要载体具有成本低、普及性好、操作方便等特点。因此,可以优先考虑采用ODF、PDF等类型的电子文档方式实现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纸化管理。

(2)确保电子化无线电台执照的合法化

将纸质无线电台执照进行电子化管理,其关键环节之一就是要像加盖公章一样使得电子化的无线电台执照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解决这个问题,应当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有关规定,对电子化的无线电台执照进行电子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①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②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③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④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研究表明,越来越多的技术手段被运用于电子签名,例如计算机口令、眼虹膜网辨别技术以及数字签名技术等。目前数字签名技术已趋于成熟并被广泛运用于电子签名领域。

(3) 实现提供电子化无线电台执照的可鉴别化

电子签名可以依赖于很多技术来实现,有些电子签名可能并不需要认证,例如一些以生物识别技术生成的电子签名,其直接依赖签名人的生理特征就可以辨别电子签名的真伪。在目前,各国电子商务或者电子签名立法中确认的需要认证的电子签名一般指的是数字签名。数字签名是指通过使用非对称密码加密系统对电子记录进行加密、解密变换来实现的一种电子签名。

数字签名的简化流程大致为:发送数据电文时,发送方用哈希函数从数据电文文本中生成数据电文摘要,然后用自己的私钥对这个摘要进行加密,这个加密后的摘要将作为数据电文的数字签名和数据电文一起发送给接收方。接收方首先用和发送方一样的哈希函数从接收到的原始数据电文中计算出数据电文摘要,接着再用发送方的公钥来对数据电文附加的数字签名进行解密得到数据电文摘要。如果这两个摘要相同,那么接收方就能确认该数字签名是发送方的。

通过上述实现方式可以看出,数字签名有如下特点:①数字签名制作数据即私钥,由签名人持有,因此签名人签署数据电文时私钥受签名人控制;②签署后,如果对签名进行改动,也即改动了对数据电文摘要的加密值,那么这种改动将被轻易识别,因此这种改动将导致公钥解密失败,或者导致用公钥解密后所得到的摘要值与所收到的数据电文再次经过哈希运算后的摘要值不符;③签署后,如果对数据电文进行了改动,那么这种改动也很轻易被识别,因为根据哈希函数的性质,改动后的数据电文经过哈希运算后,生成的摘要会不同于改动前的数据电文所生成的摘要。

对比数字签名的特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要求,不难发现,数字签名尚未解决私钥为签名人专有的问题。使用数字签名技术对电子化的无线电台执照进行电子签名,就必须通过权威认证机构确认数字签名的私钥为签名人专有,也就是要确认这个数字签名的的确确是由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所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作为第三方的数字签名认证机构通过给从事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颁发数字证书、提供证书验证服务等手段来保证交易过程中各方主体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

一般地,前述的第三方的数字签名认证机构主要是指证书授权中心或称证书授权机构。它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中受信任的第三方,承担公钥体系中公钥合法性检验的责任。证书授权机构为每个使用公钥的用户发放一个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作用是证明证书中列出的用户合法拥有证书中列出的公钥。证书授权机构的数字签名使得攻击者不能伪造和篡改证书。由于公钥和私钥是一一对应的,并且权威认证机构是可信第三方,因此证书授权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记载了公钥和证书所有者的信息,实际就解决了私钥为签名人专有的问题。

综上所述,电子化的无线电台执照通过数字签名技术进行电子签名,并经过第三方认证服务机构认证后,即可确认该电子签名由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所签发,进而可实现对具有电子签名的电子执照的可鉴别化。

(4)加快电子化无线电台执照生成和管理的自动化

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虽然电子化无线电台执照具有不少优点,但是在实现技术上(特别是防篡改和确保合法性方面)还是有着不小的复杂性。为了推动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加快推动无线电管理改革,一般需要研究开发相应的系统,实现电子执照的生成、电子签名的加具以及电子执照管理的全程自动化,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基站等需要批量生成电子执照的工作场景。实现合法无线电台电子执照生成和管理的自动化,是降低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工作机会成本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无线电事中事后管理得以真正落地的重要抓手。

3. 浅谈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的“四化”的技术方案

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的“四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具体落实。

实现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纸化,可以通过无线电台站管理系统直接生成ODF、PDF、WORD版本甚至图片格式的待加盖公章(电子签名)的执照文件。这一技术目前十分成熟。

实现电子化无线电台执照的合法化,关键技术就是制作电子公章。利用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将电子签名(主要采用数字签名技术)与印章的图像进行有效绑定(比如使用隐藏技术将数字签名隐藏在印章图像之中)。

实现对具有电子签名的电子执照的可鉴别化,应考虑通过证书授权机构获取数字证书鉴别,确认电子执照上数字签名为签名人专有、电子执照在有效期内以及电子执照的内容未被篡改。

实现合法电子执照生成和管理的自动化,一般需要依赖相应执照电子化管理系统来实现电子执照的生成、电子签名的加具以及电子执照管理的全程自动化,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基站等需要批量生成电子执照的工作场景。为此,执照电子化管理系统应具备电子执照管理系统、电子印章管理系统、系统管理服务端等子系统或服务。此外,为了保障执照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顺利建设和运行,还需要国家无线电管理从顶层设计上做好执照样式、签章位置的规范,给出执照信息内外网转换以及与现有业务系统对接的指导性意见,确保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交互数据的安全性。

4. 总结与展望

推动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研究将加快电子证照在无线电政务工作中的应用,助力无线电管理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需要指出,本文仅尝试探讨了无线电台执照电子化管理顶层设计的四个方面技术问题,但是在实践中,还需要深入研究电台执照数据的存储、调阅、鉴别、验证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将按照有关部署,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探索,为最终实现无线电台站管理行政许可全程网上办理“零上门”服务审批制度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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