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书号是一种简短、清晰、可机读的标识。每一个中国标准书号只代表一个具体的专题出版物。它是出版物编辑、出版、发行、销售分析以及著录数据储存系统中的一种重要工具。对于图书馆信息管理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决定某一出版物是否可获得中国标准书号的主要标准是它必须为专题出版物。而无限期连续出版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连续出版物,如报纸、期刊属于连续资源,不能使用中国标准书号。
出版物的主题不影响其是否适用中国标准书号。
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对出版物的字数、页码没有限制。如果一部书的某个章节、刊物中的几篇文章独立出版,均可以使用中国标准书号标识。
出版物的产品形式不影响其是否适用中国标准书号。但是,中国标准书号必须能够识别出版物的不同产品形式。出版物的精装、平装和音像制品或CD-ROM等形式,应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的唯一性能够确保顾客准确地订购某种版本和某种产品形式的出版物。
中国标准书号适用于以下出版物:
(1) 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以及此类出版物的不同产品形式)。
注: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规定,小册子指:不计算封皮在内,页数至少5页、最多48页的不定期出版的出版物。
(2) 盲文出版物。
(3) 出版者无计划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物。
注:无限期连续出版物,通常以连续出版或整合形式出版,一般都有期号或年月标识。
连续出版物如报纸、期刊等;整合资源如不断更新的活页出版物和网页。其中可分别使用的个别文章或期号满足专题出版物条件的,可通过ISBN进行标识。
(4) 教育或教学用影片、录像制品和幻灯片。
(5) 磁带和CD或DVD形式的有声读物。
(6) 电子出版物的实物载体形式(机读磁带、光盘、CD-ROMs)或是在互联网上出版的电子出版物。
(7) 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
(8) 缩微出版物。
(9) 教育或教学软件。
(10)混合媒体出版物(内容以文字材料为主的)。
(11)地图及教学制图、图示类出版物。
中国标准书号不适用于以下种类的出版物:
(1)连续性资源。
如:报纸、刊物等。
(2) 暂时性印刷材料。
如:广告、台历、年历、明信片等。
(3) 印刷的活页乐谱和无书名页的活页文选。
(4) 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及美术折页印张。
如:年画、海报等。
(5) 个人文件。
(6) 贺卡。
(7) 音乐录音制品。
(8) 用于教育或教学目的之外的软件。
如:操作系统、数据库等。
(9) 电子公告板。
(10)电子邮件和其他电子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