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1月,在柏林举行的第三届国际图书市场研究与图书贸易合理化会议上,首次讨论了制定一种国际通用的图书编号系统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问题。
当时欧洲很多出版者及图书发行商正在考虑使用计算机进行图书订购及库存管理。显而易见,对于每一种出版物都应有一个唯一简单的识别码,是建立一个高效的自动化系统的先决条件。能满足上述要求的系统即是后来众所周知的国际标准书号(ISBN)系统。该系统是在1967年英国J.Whitaker & Sons有限公司及1968年美国R. R. Bowker公司所采用的图书编号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
与此同时,国际标准化组织信息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ISO/TC46)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专门研究采用英国图书编号系统作为国际通用标准的可能性。1968~1969年间,欧洲各国和美国的代表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并将会议报告分发给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各成员国。这些会议的一项成果是在1970年形成了ISO 2108国际标准书号(ISBN)。该标准提出了国际标准书号的编制原则和程序。1992年该标准修订为第三版并替代了1978年发布的第二版。
国际标准化组织建议标准的目的是要在国际范围内协调ISBN的使用并使其标准化,以使ISBN能识别某一出版者的一种出版物或其版别,对该版出版物而言此ISBN号是唯一的。
当图书和类似的出版物开始以新媒体形式出现之后,原标准再次被修订。自2001年以来,由ISBN管理机构、出版者、发行销售商、图书馆和系统生产商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指定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制订了本标准的第四版。2005年6月1日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式颁布。
国际ISBN中心作为《国际标准书号》的实施管理机构,成立于1972年,总部原设在德国柏林国家图书馆内,2006年4月迁址英国伦敦,并按英国法律改为不设股本的非营利性机构,同时由以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改为向各国家、各地区或语言区的ISBN组区中心(国际ISBN中心指定的区域性代理机构)收取年度会费。
目前,国际ISBN系统已覆盖160多个组区(包括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万家出版者。国际标准书号在全世界得到了广泛应用。国际ISBN系统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图书出版业和图书贸易的标识系统。一种专题出版物在制作、销售和发行过程中只能有一个国际标准书号。国际ISBN系统在出版者、发行销售商、图书馆和其他机构订购和编目系统数据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利用它收集即将出版的出版物数据,为图书交易提供指南。国际标准书号的使用也便于版权管理以及对出版业销售数据的监测。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图书统一编号的国家之一。1956年2月,原文化部出版局颁发《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简称“全国统一书号”),并付诸实施。“全国统一书号”在我国实施30年,对图书出版发行管理起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我国出版业的发展和出版发行、情报文献部门信息化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政策,原国家出版局决定推广实施“国际标准书号”,以取代原有的“全国统一书号”。
国际标准书号引入我国后称为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书号》标准时,在遵循其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作了适当的修改。
按照国际ISBN中心的规定,加入国际标准书号系统的国家或地区,必须成立相应的国家或地区级管理机构,称作组区中心(Group Agency)。我国成立了中国ISBN中心(China ISBN Agency),设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中国ISBN中心负责《中国标准书号》的实施。
国际标准书号是目前在国际上通用的一种科学合理的编码系统。国际标准书号在我国的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出版发行业和整个文献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使以图书等出版物为主的出版业能充分发挥作为信息行业对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同时也为我国出版物扩大国内、外市场开辟了广阔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