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性、知识性及格式体例差错计算标准
1. 汉语出版物中夹带的英文单词或字母缩写首次出现时未括注中文全称的,计0.5个差错,同类差错全书最多计3处。
2. 异体字、异形词以《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为标准,使用不规范的,每处计0.5个差错;误用繁体字,每处计0.5个差错;使用旧字形的,每处计0.5个差错。同一差错全书最多计3处。
3. 人名、地名、历史事件、时间年代(年号)、历史图表错误,每处计1个差错,同一差错全书最多计3处。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未按有关规范使用但不影响理解的,每处计0.1个差错,同一差错全书最多计3处;但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误解或不知所云的,每处计1个差错,同一差错全书最多计3处。
4. 使用不规范网络用语且不影响阅读的,每处计0.1个差错,违背语言规律的,每处计1个差错,同一差错全书最多计3处。
5. 图片、图画、图表等内容错误或与说明文字不符,每处计2个差错。
6. 公元纪年和非公历纪年(干支纪年、农历月日、历史朝代纪年等)表达格式不规范,每处计0.1个差错,全书最多计10处。
7. 数字表达方式要求局部一致,不一致的,每处计0.1个差错,全书最多计10处。
8. 体例不一致的,不影响内容理解的,每处计0.1个差错,影响阅读的,每处计1个差错,全书最多计3处。
9. 题目表述有误,影响做题,每处计2个差错。
10. 同步教辅的题目与教科书明显不匹配,每处计2个差错。
11. 答案错误或数字计算错误(包括单位换算错误),每处计2个差错。
12. 有题目并表明应有答案但无答案,或有答案而无题目,每处计1个差错。
13. 公式推导、解题过程错误,每处计2个差错,因1处差错引出连续多处差错,最多计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