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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乌台诗案始末

时间:07-30来源:摘录 《苏东坡新传》作者:李一冰点击数:

始作俑者——沈括

沈括,字存中,浙江钱塘人,博学善文词,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不通晓,在中国历史上,自汉有张衡后,他是第二个正史有传的科学家。

虽然是科学史上成就极大的学者,但在那个时代,士非从政,即无其他出路,而他在现实政治里所表现的角色,却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

这与他才能卓越而早年甚不得意有极大的关系。沈括家贫,迟至三十一岁才中进士,自入仕途,即被冠盖荣华所眩惑,使他热衷利禄,竭力营谋进用。

熙宁之初,王安石变法,沈括也曾参与过三司条例司的工作。当时,王安石权势正盛,沈括有心依附,竭力拥护新法,安石初亦相当器重他的才能,但是不久就看穿了他的人品。保甲法将行时,神宗有意委任沈括专主其事,而安石对曰:“沈括壬(小)人,不可亲近。”熙宁六年(1073),沈括才开始得意起来,先是入馆阁,为集贤校理,奉诏详定三司令敕,继复被派为两浙路察访使,口衔天宪,出为钦差大臣了。

沈括到了杭州,与苏轼交往论旧,非常热络。将去,要求苏轼手录近作诗一通,留为纪念,这也是朋友间的常事,苏轼也不疑有他,就写了送他。

王安石

其实,沈括心里非常嫉妒苏轼,神宗的殿论,对他是一个强烈的刺激,而他又知道安石甚恶苏轼,所以回京后,除了极口赞扬青苗、助役诸法,绝无不便于民之外,随即将苏轼的近诗,逐首加以笺注,附在察访报告里,签贴进呈,告他“词皆讪怼”。

神宗置之不问,但是满朝的人,都已知道有此一事,自然有人告诉苏轼。苏轼认为这种捕风捉影的忌谤之言,英明的皇上不会信他,并不放在心上,倒在写给刘恕的信上,自嘲道:“不忧进了也。”意思是不愁没有人把我的作品进呈御览了。

这出把戏,经过五六年,一直没事。不料元丰二年,李定、舒亶等人媒孽诬害,所用的手段,就完全是从沈括学的。苏辙为兄下狱所上书中提到:“向者曾经臣僚缴进,陛下置而不问。”指的就是他,所以说,乌台诗狱案的始作俑者,实是沈括。

王安石二次罢相,举吴充自代。这时候,沈括官已升至掌理全国财政的三司使,他要走新相国的门路,又看出吴充的作风,事事欲与荆公为异,就秘密条陈常平役法不便诸端,献与吴充,吴便袖在衣筒里,密呈神宗。

疏入,神宗甚恶沈括的反复无常,落翰林学士,以本官贬宣州。

被台谏围剿

宋朝的谏官制度,与唐代不同。唐代的谏官,隶于门下省,辖属宰相,所以常为宰相执言,谏诤的对象是皇帝。宋初,为防大臣专擅,产生侵主的权臣,所以定制谏官皆由皇帝亲自选擢,不得由宰相荐举,于是台谏的地位,就超然独立,越出执政之外,同时畀以重权,不但有权纠绳大臣,并且可以随时弹劾执政。

朝廷更许谏臣“风闻言事”,说错话可以不负言责,这固然是皇帝欲依谏官为耳目口舌,鼓励言论的方法,但使台谏的权势,变成毫无统驭的野马。苏轼从前上皇帝书中,就曾说过:“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不料今日,竟然身被其祸。

在这样的制度之下,台谏官的人选,就非常重要,必须个个都是公忠体国之士,否则,如轻付小人以凌驾执政的地位和权力,他如滥用权力,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神宗确然是个勇于有为的英王,后世史家批评他尚义而好名,本来这也不是大缺点,问题出在他只知要维护尊重舆论的立场,而不深察言事官党争的私心和奔竞利禄的私欲。他接受了台谏们的“控”状,还以为不过找苏轼来问个明白而已,并不觉得事情有那么严重,后来才觉察到台谏们是有计划的结伙陷害,而苏轼实陷冤诬,再图救赎,但这场出死入生的文字狱,却已如火如荼地烧了起来。

以李定为首的这些台谏官,他们之所以要兴起这场诗狱,目的在打击保守派的潜在势力,摧毁他们重登政坛的机会,借以巩固王安石去位后,力量已显薄弱的新政派的既得政权,是非常明白的事情。

当时的情况是,专政十余年的王安石已经黯然离京,吕惠卿阴谋败露,一时决难再起;帝以吴充为相,不过地位中立;王珪是个乡愿式的老官僚,虽然竭诚拥护新政,依附安石,但其政治上的声望地位,实不足以领导群伦,能力上也不太能够配合急求事功的皇帝。他们虽然接下了荆公所遗的重担,但却显得十分吃力。

另一方面,天下所瞩目的“真相”,却在洛阳,受苦受难的老百姓所仰望的及时雨,是妇孺皆知的司马光。

万一有一天,神宗觉得无人能为国家做事,念头一转,真让司马复出的话,以他那种只一不二的脾气,这批由王安石选拔出来的“新进”,连现有的禄位都不保了,还有什么政治前途可言?

何况王珪侥幸登上相位,急需干部,所以李定等人就攘臂而起,愿为打手。

但是司马光远居洛阳,闭户著书,绝口不谈国事,没有办法议论他;而王安石公开指责过苏轼是司马光反对新政的幕后智囊人物,更有沈括那道“讥讪朝政”的老药方,可以故技重演,退求其次,杀鸡儆猴。于是,倒霉的苏轼,祸从天降,就做了新旧政争中的“代罪羔羊”。

他们又以集体围剿的方式,使尚义而好名的神宗无法回护。元丰二年(1079)六月二十七日,由权监察御史里行的何正臣首先发难,上札论苏轼到湖州任谢上表中,有“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指为“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说:“一有水旱之灾,盗贼之变,轼必倡言归咎新法,喜动颜色。轼所为讥讽文字,传于人者甚众。今独取镂版而鬻于市者进呈。”

继起者,亦为监察御史里行的舒亶,进札子说:“臣伏见知湖州苏轼进谢上表,有讥切时事之言。流俗翕然,争相传诵,忠义之士,无不愤惋。”

李定,是王安石一手提拔出来的新政派,初欲引为谏官,被中书舍人封还词头,后又被人检举不服生母仇氏之丧,台谏给舍,纷纷论其不孝,司马光诋之为“禽兽不如”。此事原不重大,但竟掀起政海风波,无他,借李定以攻击王安石,他做了党争的箭靶而已。

苏轼与李定初无个人嫌怨,有人以为轼作贺朱寿昌得母诗,有“感君离合我酸心,此事今无古或闻”句,是暗讽李定,今为报复。其实,以当时朝士作诗称美寿昌者之多,岂仅苏轼一人,即此一言,亦非“必欲置之死地”的深仇,而今李定如此狠毒,无他,以苏轼为党争的箭靶,意在司马光而已。

御史台奉到圣旨后,请求皇上选官参治,诏派“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闻”。

这张璪,原名张琥,与苏轼是进士同年。轼任凤翔签判时,张已先在凤翔为法曹,曾为同事,当他离职时,苏轼还作过一篇《稼说》赠行,与共勖勉。

谁知这位同年,素性奸邪,往往以危机陷人。这些年来,在京城十分活跃,初奉王安石,旋附吕惠卿,又与舒亶深交,数兴大狱。轼案发生时,他已位居知谏院兼侍御史知杂事,甚得右相王珪的倚重。奉派这个差使,正是他表功的机会,遂与李定联手,杂治狱案,必欲置苏轼于死地了。

于是,就派了太常博士皇甫僎(遵)驰驿赶往湖州,逮捕苏轼到案。

追捕

苏轼到湖州任,是五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八日,即被御史台所派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师,在任不过两个月又八天。

七月初七那一天,秋阳杲杲,天朗气清,苏轼趁此大太阳,在家曝晒书画,无意间看到亡友文同送他的那幅双钩着色的“偃竹图”,追念昔游,忽尔人天永隔,不禁悲从中来,废卷而失声痛哭。殊不知这两个月间,京中群小已经编织好一重天罗地网,即将迎头罩来,此日之悲,也许就是一种神秘的心灵感应,灾祸的先谶。

苏轼

御史台将要派人赴湖州逮捕苏轼,在京的王诜最先得到这个消息,立刻派一干仆赴南都通知苏辙,苏辙即派人往湖州告知老兄,让他有个准备。不料皇甫僎带了一个儿子,两个台卒,倍道疾驰,其行如飞,追赶不及。幸而到润州时,他的儿子病了,求医诊治,耽搁了半天,苏辙派的人才能比他先到一步。但只为此,王诜在本案中落了一个“泄漏密命”的罪名,成了仅次于苏轼的第二号人犯,他若不是驸马,恐亦难免牢狱之灾了。

七月二十八日,皇甫僎带了两个台卒,突然闯进州衙来了。是日,苏轼先已在告(假),通判祖无颇权代州事。皇甫僎径入州厅,穿着靴袍,秉笏立于庭下,两个台卒左右夹侍,白衣青巾,顾盼狞恶。全衙人心惶恐,以为将有不测的大祸,立刻就要爆发。

苏轼是个书生,从未见过这等阵仗,惶恐不敢出见,与祖无颇商量,该怎么办。无颇说:“事已至此,无可奈何,须出见之。”苏轼问:“该当穿什么衣服出见?”自以为既已得罪,不可再穿朝服。无颇说:“现在还未知是什么罪名,当然仍穿官服出见。”

于是,苏轼也穿了靴袍,秉笏与皇甫僎对立庭下,祖无颇及职官都戴小帻,列于苏轼身后。

看到这两个台卒的衣服里面,有物隆起,像是藏有匕首,皇甫僎又装模作样,许久,都不开口说话,人心更加疑惧,逼得苏轼只好开口问道:“轼自来惹恼朝廷甚多,今日必是赐死。死固不辞,乞归与家人诀别。”

至此,皇甫僎才说:“不至如此。”无颇走上一步,揖道:“太博必有被受文字(指逮捕状)?”皇甫僎问:“你是什么人?”

“无颇是权州。”

皇甫乃命台卒从怀中取出,原来只是“台牒”,交给了祖无颇。

打开台牒来看,不过是寻常的追摄行遣而已,只是皇甫僎故意那样威吓他们。

随即催促苏轼速行,两个台卒走过来,将苏轼扎了绳子,即时出门。

一说:“吏部差朝士皇甫朝光(疑是僎字)管押,东坡方视事,数吏直入厅事,捽其袂曰:‘御史中丞召。’东坡错愕而起,即步出郡署门,家人号泣出随之,郡人为涕泣。”b

不论哪一说对,祖无颇所目击的,是“顷刻之间,拉一太守,如驱犬鸡”。

王夫人得讯,急忙追赶出来,家人号泣相随,苏轼无话可说,突然想起前在洛阳,听李简夫讲过一个故事:从前真宗东封还都,沿途访寻天下隐士,知有杞人杨朴,就请他来朝相见。上问曰:“卿临行,有人赠诗否?”朴对曰:“只有臣妻一首:且休落拓贪杯酒,更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

皇上大笑,放他还山。这故事,王夫人是听说过的,所以轼就顾谓老妻道:“你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一诗送我吗?”

王夫人凄然失笑,苏轼就此快步出门,只有长子苏迈一人,徒步相随。

轼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余守舍皆妇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书,州郡望风,遣吏发卒,围船搜取,老幼几怖死。既去,妇女皆恚骂曰:“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烧之。比事定,重复寻理,十亡其七八矣。元丰二年(1079)八月十八日,始入台狱。

勘问

苏轼在御史台狱,被关在“知杂南庑”一个独居的囚房里。这囚房,非常狭窄而且阴暗,据他自己记述,住在里面,一举手,一投足,就会碰上阴湿粗硬的墙壁,仰起头来,屋顶上开的一个天窗,还不到一片席子大,整个囚房,就像一口百尺深井。这个名满天下的诗人,就蜷缩在这个不见天日的井底,死生莫卜,“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等待别人宰割。

苏轼八月十八入狱,二十日开始问案,苏轼初供:“除《山村五绝》外,其余文字,并无干涉时事。”

勘状指责他“虚称别无讥讽嘲咏诗赋”。于是御史台就移文有关地方的政府机构,向各关系人问证。在如此严厉的情况下,还有何人敢于隐讳,即使片言只纸,也都一一缴纳。兹就勘状中所说的,举二事为例。

关于王诜部分,据说苏轼曾将“开运盐河诗”寄与王诜,起初隐讳不答,于是他们就委任其他人员向王诜问证,王诜不敢隐瞒,就将此诗缴出,为此一诗,苏轼于九月二十三至二十七日间,被足足问了五天,“方具实招”。如寄黄庭坚诗、书信及祭文同文,问官根据目录查询,认为苏轼口供,“其间有隐讳未尽”,就行文北京留守司向黄庭坚取问、根验,弄到苏轼手书原件,当堂叫苏轼自认,然后轼方“尽行供认”。诗中苏轼自比为道旁苦李,以无用自全。祭文中“道之难行,哀我无徒。岂无友朋,逝莫告予”。都被勘证是谤讪朝政的证据。

以苏轼写作的丰富,像这样一字一句、追根究底地勘问,为日不足,继以夜审,只差当时还没有的探照灯外,简直就是“疲劳审问”,任你铜筋铁骨,到头来只有一概招认,苏轼能不精神崩溃,还幸是天赋独厚!

而且,这批忠贞无比的台官们,技不止此,你若不认,他们还要大声辱骂,甚至扑打,用来逼供。这是苏颂传说下来的。

在此酷虐的勘问阶段,李定是奉诏的主审之一,以为像苏轼这样的人物,今也落入我手,不禁气焰万丈,飞扬跋扈起来,盈廷朝士,都不敢问及此案,也没有人敢和他说话。李奉世告诉王巩道:有一天,李定在崇政殿的殿门外,大伙儿一起等候早朝,李定忽然跟同列的官员道:“苏轼确是奇才!”

别人不知其意何在,不敢搭腔,他自言自语道:“一二十年前所作诗文,引经援史,随问随答,无一字差错,此非奇才而何?”

语毕,他独自叹息久之,空气非常凝重,众皆默不作声。

御史台根勘所就其两个月间酷烈的勘问后,作成“勘状”,性质类似现在司法检察机关的起诉书。首先记录苏轼的五代和仕历,历官的举主。再记述苏轼任凤翔签判日,为中元节不过知府厅,罚铜八斤;任杭州通判日,不举驳王文敏盗官钱,官员公按,罚铜八斤等两次过失记录外,别无前科。

宋制,一般罪犯,只问三代,而苏轼一进台狱,首即讯问五代,并问有无誓书铁券,只有死囚才如此问法,他们显然是故意恐吓。换句现代话来说,则是替他安上了一个“写作并传播反国谋叛的语言文字”的罪名,其责不轻。

其次,列举与苏轼相识的张方平、王诜、司马光、范镇等二十四人,认为“其人等与轼意相同,是与朝廷新法时事不合,及多是朝廷不甚进用之人,轼所以将讥讽文字寄与”。而这些人收受苏轼的讥讽文字,又不申缴有司官署,也该一并问罪。

苏轼在狱中,日被群小肆意虐侮,又遭那么残酷的勘问,自问决不能堪。一说,他曾将常服的青金丹,埋藏土内,以备有一天必须死时,则一次服下,足可自杀。

有一狱卒,叫梁成,极富仁心,苏轼日常生活,他都非常帮忙。苏轼有寝前洗脚的习惯,梁成每天夜里都为苏轼烧壶热水。苏轼看他诚恳,托他道:“轼必死,有老弟在外,我写成两诗,托你送给他,以当诀别。”梁成安慰他道:“学士必不致如此。”轼说:“假使我万一获免,则无所恨。如其不免,而此诗不能送到,则死不瞑目矣。”

梁成就慨然接了下来。

苏轼入狱后,杭州父老感念这个好官,为作解厄道场,祈祷神灵保佑他平安无事。苏轼深受感动,自以为生不能再至杭州,希望死后能够葬在西湖山上。

梁成将此二诗,秘藏枕内,到苏轼出狱时,送还说:“还学士此诗。”苏轼抱头伏案,自不忍读。

苏轼在台狱,受尽折磨,熬过两个月,总算勘问审理完毕,御史台于十月上旬,撰成勘状,奏请皇帝批示。

论救

苏轼被逮赴狱,苏辙即上书皇帝,乞纳在身官以赎兄罪,通篇文字,非常谨慎,但情实融会,很能使人感动,真是《栾城集》中上乘之作。

在京的朋友,以吏部侍郎致仕的范镇,得讯最早,御史台也知道他和苏轼之间关系非常亲密,以为必可从他那里得到许多资料,首先向他索取往来文字。来势汹汹,急如星火,景仁不顾一切,上书皇帝论救,他家子弟怕这老人会被连累,竭力劝止,他都不肯,可惜书稿没有留传。

当时的情势是言官代表舆论,媒孽于下,皇上要做个尊重舆论的明主,不敢置之不理,只好诏令勘问。案狱既兴,就险不可测,凡与苏轼平日交好的朋友,个个都怀着“株连入案”的恐惧。除了退休的范镇、张方平外,谁还敢出头讲话?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士大夫中到底还有“仗义执言”的少数,当朝的左相吴充,即是其一。

据传,有一天,吴充问皇上说:“魏武帝何如人?”皇上曰:“何足道。”

“陛下动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其宜也。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祢衡,陛下以尧舜为法,而不能容一苏轼,何也?”

神宗惊曰:“朕无他意,止欲召他对狱,考核是非而已,行将放出也。”

吴充这番话,说得非常有技巧。名士,代表一个国家知识文化的巅峰,倘如皇帝连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放言高论也不能容忍,竟至滥使政治权力而杀士的话,则后世的批评将是如何,不言可喻。这顶帽子比“尊重舆论”还要大,难怪神宗要大吃一惊了。

王安石的几个弟弟,都是很有学问的。安礼,字和甫,为人非常豪爽,也稍有点玩世不恭,从来不怕什么。苏轼祸作时,他为值舍人院同修起居注官,日与皇上接近,李定就怕他说话,先曾警告他道:“苏轼那么锐利地讥议新法,反对的是你家大哥,你可别说话。”安礼根本不理睬他,一日,对神宗非常率直地进谏道:

“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语罪人。苏轼以才自奋,以为爵禄可以立取,但自来碌碌如此,心里不免觖望。今一旦致于理,恐后世谓陛下不能容才。”

帝曰:“朕本来不欲深谴,将为卿赦之。但去,勿泄漏此言,轼方贾怨于众,恐言官们要为此加害于你。”

此外,苏轼的最大救星,是神宗的祖母—光献太皇太后曹氏。

苏轼陷狱之初,太皇太后已在病中,接连几日,看到皇上神色颇不愉快的样子,便问:“官家何事数日不怿?”

“更张数事,皆未能就绪。有苏轼者辄加谤讪,甚至形于文字。”

“莫非就是轼、辙兄弟?吾尝记仁宗皇帝当年策试完毕后,回到宫来,喜道:朕今日为子孙得太平宰相二人,虽我老矣,已不及用,朕将留遗后人。”

太皇太后问这二人现在何处,皇上对以苏轼现方系狱,曹太后说:“以作诗系狱,得非受了小人中伤。攈至于诗,其过甚微,吾已病矣,不可再有冤滥,致伤中和。”说着,这病中的老太太流下泪来。

神宗天性纯孝,事两宫,晨昏定省,必恭必谨。听了太皇太后的话,心中一震,一边恭答道:“谨受教。”一边也流下泪来。

十月间,太皇太后的病势已很沉重,神宗要大赦天下为太皇太后求寿,太后说:“不须赦天下凶恶,但放了苏轼就够了。”

十月十五日,皇上以太皇太后“服药”,降诏:“死罪囚流以下,一律开释。”

在狱中的苏轼听得这个消息,恍如黑室中透进一线曙光,作诗曰:“汉宫自种三生福,楚客还招九死魂。”但是,即使真能生出狱门,“纵有锄犁及田亩,已无面目见丘园”,仍是不知如何是好。

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光献曹氏崩逝,苏轼以罪人不许服丧,“欲哭则不敢,欲泣则不可”,故作挽词两首,其第二章自维身世,非常沉痛。如曰:

未报山陵国士知,绕林松柏已猗猗。一声恸哭犹无所,万世酬恩更有时。梦里天衢隘云仗,人间雨泪变彤帷。关雎卷耳平生事,白首累臣正坐诗。

定谳

御史台勘状奏上后,十月十五日奉御批:“见勘治苏轼公事,应内外文武官曾与苏轼交往,以文字讥讪政事者,该取会问验看若干人,闻奏。”

但是,在此同一日,因太皇太后患病,肆赦天下的诏令也发表了,假如不问死罪,苏轼至少已无生命之忧,大家松了一口气。而中书省复奏:该案内收受苏轼有讥讽文字,不申缴入司者,计有王巩等二十九人;承受无讥讽文字者,计有章传、苏舜举等四十七人。

这时候,李定、舒亶辈功败垂成,非常着急,只有再想办法激怒神宗,要把他搞到大逆不道的死罪,就不入赦免之列。

御史舒亶则已迹近疯狂,不但认为牵连入案的王诜、王巩都罪不容诛,甚至因收受讥讽文字,不申入司的张方平、司马光、范镇等也都该杀头,其言曰:

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人,除王诜、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无足论。乃若方平、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攽、刘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而陛下所当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怀如此,顾可置而不诛乎?

神宗不失为一个颇有理性的人主,对于舒亶这番狂言,极抱反感,置之不理。不过,他自来听多了毁谤苏轼的话,心中不能无疑,但他相信凡人做了错事,心里总有愧疚,不免恐惧,这种内心的罪恶感,亦必将有焦躁不安、言行失常的形迹流露于外,若能一切坦然,即是问心无愧之人。他又想,一个喜欢谤讪他人的人,身陷狱中,必多怨言,所以到了这件案狱必须决定处分时,神宗就秘密派遣一个小黄门去狱中察看苏轼的动静。

小黄门来,察看某起居情状,适某熟睡,鼻息如雷,他就以所见驰报皇上,皇上顾谓左右道:‘朕知苏轼胸中无事者。’”

于是,神宗就自禁中特遣冯宗道赴御史台覆按本案,归报后,即行定谳。所为处分是:

一、苏轼责授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令御史台差人转押前去。

二、绛州团练使、驸马都尉王诜,追两官,勒停(勒令停职)。

……

苏轼于八月十八日入狱,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狱,历时四个月又十二日。

据南宋诗人周必大说:元丰己未东坡所供诗案,南宋时已经有印本行世,题为《乌台诗案》。原供真迹,在靖康之变时台吏随驾携至扬州,张全真时为御史中丞,南渡后,取而藏之于家。

全真死,其子乞张丞相德远撰写墓志,割其半赠与德远为润笔。全真家余存的一半,周必大曾借来观看,全部都是苏轼亲笔所写,凡有涂改,皆一一画押于下,而每页纸幅上端,都盖有御史台的大印,是正式的公文档卷。

历时千年,此一档卷真迹,当然早已泯灭,即印本的《乌台诗案》,亦不易得见,而施(元之)注苏诗,逐一系于诗下注中,可以寻绎,但是宋人喜欢穿凿附会,其间杂说甚多,不见得都是真实。

不过,此案本身,原是基于曲解和罗织,故入人罪,所以如何取证,如何判断等,也就并不重要了。

元祐时,苏轼为避谤乞外,状奏平生,溯述此事的前因后果,则非常鲜明平实,引以为结。

……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敕臣今后遇事即言。其后臣屡议事,未蒙施行,乃复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臣诽谤,然犹有近似者,以讽谏为诽谤也。

臣得罪下狱,定等选差悍吏皇甫遵(遵通僎)如捕寇贼。即与妻子诀别,留书与弟辙,处置后事,自期必死。过扬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而吏卒监守不果。到狱即欲不食求死,而先帝遣使就狱,有所约敕,故狱吏不敢别加非横。臣知先帝无意杀臣,故复留残喘,得至今日。

本文摘录自《苏东坡新传》,李一冰 著,后浪丨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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