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软件在追求“自由”的同时,不能牺牲程序员的利益,否则将会影响程序员的创造激情,因此世界上现在有 60 多种被开源促进组织(Open Source Initiative)认可的开源许可协议来保证开源工作者的权益。
开源协议虽然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当涉及软件版权纠纷时,开源协议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
对于准备编写一款开源软件的开发人员,也非常建议先了解一下当前最热门的开源许可协议,选择一个合适的开源许可协议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软件权益。
只要软件中包含了遵循 GPL 协议的产品或代码,该软件就必须也遵循 GPL 许可协议,也就是必须开源免费,不能闭源收费,因此这个协议并不适合商用软件。
遵循 GPL 协议的开源软件数量极其庞大,包括 Linux 系统在内的大多数的开源软件都是基于这个协议的。
特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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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自由 | 允许把软件复制到任何人的电脑中,并且不限制复制的数量。 |
传播自由 | 允许软件以各种形式进行传播。 |
收费传播 | 允许在各种媒介上出售该软件,但必须提前让买家知道这个软件是可以免费获得的;因此,一般来讲,开源软件都是通过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的形式来盈利的。 |
修改自由 | 允许开发人员增加或删除软件的功能,但软件修改后必须依然基于GPL许可协议授权。 |
BSD 协议基本上允许用户“为所欲为”,用户可以使用、修改和重新发布遵循该许可的软件,并且可以将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前提是需要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BSD 对商业比较友好,很多公司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 BSD 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
Apache 和 BSD 类似,都适用于商业软件。Apache 协议在为开发人员提供版权及专利许可的同时,允许用户拥有修改代码及再发布的自由。
现在热门的 Hadoop、Apache HTTP Server、MongoDB等项目都是基于该许可协议研发的,程序开发人员在开发遵循该协议的软件时,要严格遵守下面的四个条件:
目前限制最少的开源许可协议之一(比 BSD 和 Apache 的限制都少),只要程序的开发者在修改后的源代码中保留原作者的许可信息即可,因此普遍被商业软件所使用。
使用 MIT 协议的软件有 PuTTY、X Window System、Ruby on Rails、Lua 5.0 onwards、Mono 等。
LGPL 是 GPL 的一个衍生版本,也被称为 GPL V2,该协议主要是为类库设计的开源协议。
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link)的方式使用 LGPL 类库,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这使得采用 LGPL 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
但是如果修改 LGPL 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品,则所有修改的代码,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 LGPL 协议。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但不适合希望以 LGPL 协议代码为基础,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
世界上的开源协议有上百种(有兴趣的读者请猛击这里了解),很少有人能彻底搞清它们之间的区别,即使在最流行的六种开源协议——GPL、BSD、MIT、Mozilla、Apache 和 LGPL——之中做选择,也很复杂。
乌克兰程序员 Paul Bagwell 画了一张分析图,说明应该怎么选择开源协议,大家看了一目了然,真是清爽。
图片来自于阮一峰博客:如何选择开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