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子类从超类中继承数据成员和成员方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扩展并增加属于子类的数据成员和成员方法。也就是说,子类的对象比超类的对象具有更加丰富的属性,或者具有更多的行为。或者说,子类的功能比超类的功能更加强大。那么为什么不把子类叫做超类呢?
实际上,超类和子类的概念来自于集合论,借鉴了超集和子集的概念。子集中的所有元素都属于其超集,而超集中并不是所有元素都属于子集。同理,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所有子类对象都属于其超类的实例,而反过来则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