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c -o选项用来指定输出文件,如果不使用 -o 选项,那么将采用默认的输出文件。例如默认情况下,生成的可执行文件的名字默认为 a.out。
如下是 gcc -o 指令的使用语法格式:
其中,用方括号 [] 括起来的部分可以忽略。
[infile] 表示输入文件(也即要处理的文件),它可以是源文件、汇编文件或者目标文件;[outfile] 表示输出文件(也即处理的结果),可以是预处理文件、目标文件、可执行文件等。
值得一提的是,通常情况下 [infile] 处放置一个文件,但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放置多个文件,表示有多个输入文件(后续会给出实例)。
1) 将源文件作为输入文件,将可执行文件作为输出文件,也即完整地编译整个程序:
将 main.c 和 func.c 两个源文件编译成一个可执行文件,其名字为 app.out。如果不使用 -o 选项,那么将生成名字为 a.out 的可执行文件。
2) 将源文件作为输入文件,将目标文件作为输出文件,也即只编译不链接:
将源文件 main.c 编译为目标文件 a.o。如果不使用 -o 选项,那么将生成名为 main.o 的目标文件。
3) 将源文件作为输入文件,将预处理文件作为输出文件,也即只进行预处理操作:
对源文件 main.c 进行预处理操作,并将结果放在 demo.i 文件中。如果不使用 -o 选项,那么将生成名为 main.i 的预处理文件。
4) 将目标文件作为输入文件,将可执行文件作为输出文件:
第一条命令只编译不链接,将生成 func.o 和 main.o 两个目标文件。第二条命令将生成的两个目标文件生成最终的可执行文件 app.out。如果不使用 -o 选项,那么将生成名字为 a.out 的可执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