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 PVE 源码时看到这样一段:
# old code uses PVE::RPCEnvironment::get(); 使用冒号表示调用函数
# new code should use PVE::RPCEnvironment->get(); 使用箭头表示法调用方法
sub get {
return PVE::RESTEnvironment->get();
}
好奇两种调用方式是什么区别,经过研究,我在这篇文章1找到答案,两者差异在于:
以下是引用翻译:
我们知道在 Perl 中,Function 和 Subroutine 这两个名称是可以互换的。但是函数和方法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
表面上没有什么不同。它们都是使用 sub 关键字声明的。差异主要在于它们的使用方式。
总是使用箭头表示法调用方法。对象: $p->do_something($value) 或类: Class::Name->new 。
函数总是直接调用: 使用它的完全限定名: Module::Name::func_something($param) ,或者,如果函数是当前名称空间的一部分,则使用短名: func_something($param) 。
如果在调用它的对象的类中找不到方法, Perl 将转到父类并在那里寻找具有相同名称的方法。它将使用其内置的方法解析算法递归地执行它。如果根本找不到该方法,则它将放弃(或调用 AUTOLOAD )。另一方面, Perl 将只在单个位置查找函数(如果可用,则为 AUTOLOAD )。
方法总是将当前对象(或类名)作为其调用的第一个参数。函数永远不会得到对象。(除非您手动将其作为参数传递。)因此,方法通常作用于实例(对象) ,有时作用于整个类(然后我们称之为 class-method )。另一方面,函数从不作用于对象。尽管它可能会对班级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