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 中分号、冒号、逗号等常用标点符号的作用如下表所示。
名称 | 符号 | 功能 |
---|---|---|
空格 | 用于输入变量之间的分隔符以及数组行元素之间的分隔符 | |
逗号 | , | 用于要显示计算结果的命令之间的分隔符;用于输入变量之间的分隔符;用于数组行元素之间的分隔符 |
点号 | . | 用于数值中的小数点 |
分号 | ; | 用于不显示命令行的结尾;用于不显示结果直接的分隔符;用户数组行元素之间的分隔 |
冒号 | : | 用于生成一维数值数组,表示一维数值的全部元素或多维数组某一维的全部元素 |
百分号 | % | 用于注释的前面,在它后面的命令不需要执行 |
单引号 | ' | 用于括住字符串 |
圆括号 | () | 用于引用数组元素;用于函数输入变量列表;用于确定算术运算的先后次序 |
方括号 | [] | 用于构成向量和矩阵;用于函数输出列表 |
花括号 | {} | 用于构成元胞数组 |
下划线 | _ | 用于一个变量、函数或文件名的连字符 |
续行号 | ... | 用于把后面的行与该行连接以构成一个较长的命令 |
“At”号 | @ | 用于放在函数名前形成函数句柄;用于放在目录名前形成用户对象类目录 |
其中,冒号的常用方法总结如下:
1) a:b表示 [a,a+1,...,b]。
2) 如果 b 和 a 不是整数,则向量的最后一位数是 n+a,且 n=fix(b-a)。
3) 上面的前提是 a<b,如果 a>b 则会出现空值。
此时, A 是空矩阵,从工作区也可以看到 A。
4) a:b:c表示 [a,a+c,...,a+n*c],其中 n=fix((b-a)/c)。
5) A(:)表示以一列的方式显示 A 中的所有元素。
6) b=A(i,:)表示把矩阵 A 的第 i 行存入 b。
7) b=A(:,j)表示把矩阵 A 的第 j 列存入 b。
8) b=A(J:K)表示把矩阵 A 中 [A(J), A(J+1),...,A(K)] 这些元素存入 b 中。
9) b=A(:,c.d)表示把矩阵 A 的第 c 列到第 d 列存入 b 中,当然 c、d 大于 A 的列数则出错(b=A(c:d,:) 表示取行)。